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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在微信上乱说话,他跟老板说想辞职又后悔,谁知领导同意了......

2015-11-04 南方都市报



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:辽沈晚报(lswbwx)

南都君已获授权转载


作为公司的中层干部,正月里他干了一件非常给领导“填堵”的事儿:在微信上给老板拜了年,还说要离职。但随后,他发现自己被领导拉黑了,之后,他被通知中止了合同,然而,他后悔了……



资料图


正月里拜年

他说想辞职


2012年,小钟加入沈阳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,在公司担任专案经理,已属中层干部。


微信聊天记录显示:2015年3月3日15时24分,小钟和张总在微信说:“老板,新年好~。我打算这个月底或4月中旬离职,很感谢您还愿意听我反馈工作的想法”。


3月6日13时02分,张总回复:“来找我”。


“我过去找他,他一直非常忙,我的事儿就没谈上。我们之间就我辞职这个事儿也就没有再沟通过。”小钟说。


3月23日,小钟再次给领导发微信时,发现他已被老总删除。


被通知离职

他已后悔了


小钟向领导发送了好友验证,没想到领导通过验证回复的第一句话就是“公司月薪结到25号”。


“我当时已经不想辞职了,就赶紧和领导解释了一下!”小钟表示:“我没打算再找您的原因,是因为我这段时间在考虑不辞职的事。在这工作了这么久,也很不舍团队。”


“工厂不是游戏场,天天让你们这样玩来玩去的 这是在卖菜吗?”领导回复说。


2015年3月27日,公司下达“同意终止(解除)劳动关系通知书”。


专家:微信聊天完全可当证据


对此,小钟起诉到法院,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。


案件的焦点是“同方公司做出的同意终止(解除)劳动关系是否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”


“原告以微信聊天向领导做出辞职的意思表示是真实有效的,原告应对其行为负责。被告同意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,并非违法解除。单位领导表示原告进行工资结算,视为同意原告的离职申请。被告公司做出的同意终止关系通知书送达给原告后,双方就解除了劳动关系。”公司一方表示。


“微信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,现在是完全可以当作证据使用的。就劳动争议案件来说,一般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‘书面,指的是合同、信件、数据电文等。但是,一般单位都会有自己的规章制度,比如填写《离职申请表》等等。微信等方式的申请,在遇到困难时可以使用;如果双方争议不大,还是最好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来,这样可以避免以后的纠纷,毕竟对于微信等新生事物证据效力的认定,以及对于微信内容的理解,不同的人还是会有不同的解读的。”专家表示。


案件现在正在二审程序中。


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




南都君加料

朋友圈诉苦后 女员工称被公司辞掉


因微信及朋友圈引发的员工纠纷,近年偶有发生。


2014年4月28日上午,一则因“朋友圈”引发的离职官司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。


被告李女士称,2013年6月,因家庭琐事困扰,李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段表达当时心情不佳的文字。她写道:“躺在床上,扪心自问,自认坚强,不知还能坚持多久,也许快了,泪流满面。无愧良心和天地,此时窗外雷声不断,老天为我在流泪。人在做,天在看!”被同是自己“好友”的公司唐老板看到后评论道,“如果一份工作让人如此悲伤,不做也罢!”“你把我置于何地?周扒皮,筷(刽)子手?!这是公众平台,请所有员工自律!”之后,李女士忙在微信里向其解释说:“唐总,我一直都非常尊重您,我说的和您说的不是一回事。”但是两天后,李女士离职。


随后,李女士提出仲裁申请,要求确认2009年6月8日至去年6月6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,索要2012年7月9日至2013年6月6日未续签合同两倍工资差额、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、加班工资、在职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。


仲裁委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,裁决公司支付其中6天的工资、在职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。


该美容公司不服仲裁裁决,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,表示事实与李女士的说法有很多分歧。


而离职原因,公司称并不是辞退了她,而是李女士误解了唐老板对她朋友圈的评论内容,于2013年6月5日自动辞职。李女士辩称,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是2013年6月6日,也并不是自己主动辞职。“唐女士发布‘不做也罢’,已明确表示是要辞退李女士了。”


由于双方需要回去考虑调解意见,该案没有当庭宣判。


法官提示

朋友圈里也存在法律关系


由于本案是关于朋友圈引发劳动争议的第一案,该案法官也提示,对于朋友圈这个平台,由于它的受众比较广泛,发布者和评论者都存在一个身份问题,这之间很可能存在法律关系。比如说员工和老板互为好友,两人可能虽然是朋友关系,但也是雇佣关系,所以在发布或评论时,都应该注意个人身份。员工可能认为自己表达的是个人情感,但老板可能不这么认为。如果员工表达辞职的意图很明显,很可能就会被老板认为是辞职申请,每个人的理解都有不同。老板因此辞退员工,也存在究竟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的争议。


北京青年报记者 孔德婧


所以,你还敢在微信和朋友圈随便说话吗?小伙伴们,你们怎么看?评论区等你~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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